如何提高律师在企业法律顾问中的地位和作用
提高律师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关键在于提高律师服务观念。
众所周知,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律师法》第 26 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 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如何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是我们每个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在实践中,很多律师都苦于没有法律顾问单位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后感到没有工作可干,常埋怨自己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法律顾问工作得不到企业的重视。近年来,本人在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中得到几点经验,希望与众法律工作者进行讨论交流:
一、改变传统工作方式,定期主动上门服务。
过去我们总是习惯于等待法律顾问单位发生了事情才来找我们律师。如果不来找,就认为没有法律上的事情。这样的法律顾问怎么能有所地位?如何改变这种 被动局面。笔者认为这是工作方式的问题,如何做到想企业领导所想,急企业领导所急,为企业分忧解愁,除了主动上门服务外,再别无选择。上门服务的通常做法 是应坚持定期坐班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无论企业有无法律事务,都应坚持到企业主动过问,主动和企业高、中层领导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取得联系,积极捕捉法律方 面的信息,做到有事情积极办,没事情找问题、找漏洞、勤过问、勤建议、主动办,真正成为企业离不了的法律参谋。
二、积极主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提高服务观念。
很多时候,一提到律师,人们首先想到打官司的,这种传统认识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的。这就要求我们自己首先提高并转变这种服务的观念,不能老把眼光盯在诉讼业务上要以自己单有成效的工作来证实,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仅仅是打官司,更主要的应该是参与企业生产。
作为法律顾问要积极主动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各项经济活动中去,诸如谈判、签约、规章制度的订立、债权债务的清理、等非诉讼领域,在参与中积 极宣传律师业务,将业务宣传贯穿于自己的每一项工作中,不失时机地提出自己的法律见解或主张,必要时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事实上,并不是顾问单位没有法律 方面的业务,而是很多企业的领导及经营人员不清楚这些工作和法律有关。
因为法律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作为律师要有一种职业上的敏感性,要善于发现与法律有关的问题,要将某项工作在法律上的意义讲出来,让企业领导 或经办人员明白这项工作应该请帮忙或咨询律师,当他们头脑中逐渐有了这种法律意识后,他们就会对法律顾问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以后,每遇见类似事务,他就会 自然想到要有律师参与这类事情的处理。要达到这一效果,顾问律师除了要有主动参与的意识和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要有开阔的视野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否则,就 不可能提出成熟的法律见解。
三、定期开讲座,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队伍的政治文化素质教育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法制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顾问律师应当定期举办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 法律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讲解《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担保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营销、采购、业务代办人员应集中组织学习 《合同法》知识,使其掌握签订各类购销合同的知识和技巧,在起草、审查各类合同的工作中还应不失时机地向有关人员灌输合同知识,加强其合同知识的积累和提 高。
四、加强顾问律师和企业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密切配合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顾问工作离不开企业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实践中律师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作用了解 太少,二是顾问律师不掌握、不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领导层、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加上主动参与意识差,往往感到无处下手。这些原因使顾问律师的积 极性调动不起来,这些都影响了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效益,笔者认为要改变上述被动局面,必须从加强顾问律师和企业的相互联系和了解入手。顾问律师了解企业应 从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状况,便于发现有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2 )了解企业债权债务基本情况并掌握有关资料,便于随时摸底调查,随时掌握信息和调理债权债务的机会;( 3 )了解企业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便于律师和各部门联系;( 4 )积极参加如招投标会、业务洽谈会、产品订货会等,以适时提出法律意见;( 5 )积极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方针政策,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方便和信息。
综上,要提高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就必须转变观念,改变工作方式主动参与,发挥法律顾问充当企业经济卫士法律高参的作用,真正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